台權會:讓民眾安心接種Covid-19疫苗 完善接種受害救濟

針對民眾施打武漢肺炎疫苗所可能產生的副作用,民團建議政府修法予以適當補償。(圖/PA Wire)

衛生福利部陳時中部長表示,Covid-19 疫苗的不良反應可依「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來處理。然而,台灣人權促進會指出,預防接種傷害審議辦法於日前修改,導致人民可能難以得到救濟,他們建議應完善預防接種受害救濟,讓民眾安心接種疫苗。

日(4)前,台灣從 COVAX 疫苗分配平台取得 102 萬劑的 AZ 疫苗,4 日清晨,首批共 19.92 萬劑的 AZ 疫苗率先自荷蘭阿姆斯特丹運抵桃園國際機場。食藥署表示,會由首批 19.92 萬劑的 AZ 疫苗中,取樣 600 劑進行檢驗,最快 12 日可核發封緘證明書並放行 19 萬 8600 劑。

(完整報導:近 20 萬劑疫苗抵台 食藥署:最快 12 日放行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說,食藥署將於17日完成台灣現有的AZ疫苗相關檢驗。
(圖/食藥署提供)

台灣女人連線、台灣人權促進會召開聯合記者會,他們呼籲政府,應修改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的審議標準,以符合社會補償的意義及功能;並且,針對緊急授權使用的疫苗做出國家責任的救濟,回應人民對國家的信任。

他們說明,接種疫苗有已知及未知的風險。而接種疫苗除了利己,也和公共衛生、傳染病防治等公眾面向有關,因此同時也是利他的行為。因而,台灣有「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來承擔疫苗接種的風險。

在這個制度下,不良反應與疫苗的關係分成三類-有關、無關及無法確定。接種疫苗後發生的不良反應,如果界定為與疫苗無關,則沒有救濟;如果是有關或無法確定,將得到不同程度的救濟。

然而,今年 2 月衛福部公告「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部分條文修正,「無關」的情形,除既有的「醫學實證證實無關聯性」,增訂了「醫學實證未支持其關聯性」,接種疫苗的風險大幅度地轉由民眾自己承擔,致其社會補償的功能蕩然無存。

Covid Vaccines / Corona Vaccines
武漢肺炎疫苗。
(圖/_Tempus_/Envato Elements)

針對所謂「醫學實證未支持其關聯性」的意義,指的是一個疫苗接種傷害事件的發生,醫學實證「未支持」其關聯性,並非「反對」其關聯性的存在,可能是因為還缺乏這方面的研究,所以無法支持其關聯性,不能斷言是「無關」。尤其是新疫苗,因為研發時間不夠長或後續的研究資源不夠多等因素,尚不知道發生的不良事件究竟與疫苗有無關聯。如果有時序的因素,這種情況就應該界定為「無法確定」,而不是「無關」。

但是,新法將科學上「不知道」或「資訊不足」的責任讓人民承擔,極為不公。以 AZ Covid-19 疫苗為例,血栓究竟和疫苗有無關係?還是無法確定?廠商根據大數據的研究認定無關,但世界衛生組織認為「利大於「『弊』」,還有很多國家持續觀望中。根據在衛福部的新法,血栓的不良事件可是和疫苗無關,因為醫學實證未支持其關聯性。

台權會等團體曾於今(2020)年1月要求執政黨不能通過eID(晶片身分證)預算,圖為台權會秘書長施逸翔
台灣女人連線、台灣人權促進會建議,應修改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的審議標準,並且針對緊急授權使用的疫苗做出國家責任的救濟,回應人民對國家的信任。圖為台權會秘書長施逸翔。
(圖/台灣人權促進會)

因為研究不足,尚未定論,應該界定為「無法確定」的疫苗接種不良事件,在新法裡,因「醫學實證未支持其關聯性」而被歸類為「無關」。這樣的審議辦法,實質上將「無法確定」的類別皆歸類至「無關」,讓救濟的精神只剩下「有關」及「無關」兩種,掏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社會補償的核心價值,而民眾更將陷入求助無門的困境。

此外,Covid-19 疫苗為「緊急授權使用」,若接種後發生受害情形,除了上述審議標準的問題,國家還需面對核准未完善疫苗使用的責任。因此,日本政府對於 Covid-19 疫苗導致死亡,除了依制度救濟外,另將給付喪葬費用。台灣雖未開始全面施打,亦應該有這一層次的考量。

因此,台灣女人連線、台灣人權促進會建議,應修改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的審議標準,並且針對緊急授權使用的疫苗做出國家責任的救濟,回應人民對國家的信任。

參考資料:【新聞稿】讓民眾安心接種Covid-19疫苗 完善預防接種受害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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