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政變1】發動政變的緬甸軍政府 起訴翁山蘇姬理由曝光

翁山蘇姬被控違反緬甸《進出口法》第八條,而違反進出口法最高可判處三年監禁。 圖/P Myat Thaw

2021 年 2 月 3 日,緬甸軍政府在緬甸首都奈比多(Naypyitaw)的斯布迪依法院,正式起訴緬甸國務資政翁山蘇姬和國家總統溫敏。 根據了解,奈比多斯布迪依法院透過網絡視訊審理案件,並且批准了對國務資政翁山蘇姬與總統溫敏今年 2 月 1 日至 15 日的拘押令。

翁山蘇姬被控違反緬甸《進出口法》第八條,而違反進出口法最高可判處三年監禁。根據一份警方提供的文件披露,在對翁山蘇姬於奈比多的住所進行搜查時,發現了 10 台非法進口和禁止使用的對講機(walkie-talkie)。

同時,軍政府也以緬甸《自然災害事務管理法》第 25 條,起訴總統溫敏。流出的卷宗圖片顯示,軍方起訴總統溫敏的詳細理由為,2020 年 9 月 20 日,早上 7 點 15 分至 17 點 20 分,在全民盟支持者舉行的拉票遊行活動中,有 220 輛汽車,32 輛摩托車,760 人參與。而當車隊行抵吳溫明住所前,溫敏及其妻子、女兒外出歡迎。軍政府以此指控溫敏觸犯了今年 9 月 7 日,緬甸衛生與體育部針對武漢肺炎防疫制定的拉票規定,在競選期間會見了支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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