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良嶼】在柯文哲的世界裡,女人就該被管、小孩就該被打

柯文哲屢屢對婦女、子女的講出失當言論,卻從不認為這有什麼問題。
圖/中央社

你知道嗎?依照現行民法,孝順不僅是一種美德,更是一種法律責任。我國《民法》第 1084 條第 1 項寫著:「子女應孝敬父母。」這讓你產生什麼樣的感覺?欣慰?疑惑?還是荒唐?

事實上,民法第 1084 條的存在讓法律系教授上《民法》時也感到尷尬。因為,雖然規定「子女應孝敬父母」,卻沒有進一步說明「如果沒做到會怎樣」。因此,儘管《民法》要求子女要孝順父母,但如果僅僅是「父母感覺子女不孝」,而子女沒有故意棄養、毆打父母等行為的話,是完全沒有任何法律後果的。

「父慈子孝」是一種很傳統的想像,下一句話就是「國泰民安」。彷彿只要把一些好字串在一起,就是真正的合理論述。「父慈」要求的是父親仁慈,而不是明理,「子孝」要求的是兒子恭順,而不是敬愛。一個把父慈子孝當成終極目標的社會,是不能溝通、不能進步、不能追求人與人平等的落後社會。

Stop violence against children
小孩不乖就一定要用暴力管教?
圖/Envato Elements

日前一名小兒科醫生在臉書專頁上提出自己為了孩子的教養,而選擇掌摑、踢踹子女,並抱怨其前妻發覺異狀竟通報 113,導致社工介入輔導。這番言論引發討論,若前妻指出的情狀為真,那麼究竟「連續掌摑子女五十幾個巴掌」是不是合理的管教?

更進一步來說,法律規定人不能毆打另一個人,否則將涉及民事與刑事的責任,但唯獨子女似乎可以被父母打。究竟暴力體罰子女是不是國家特別允許父母可以做的事情?

認同父母有懲戒權的人,主要的法律依據來自於現行我國《民法》第 1085 條規定:「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然而,本條目的重點其實是「必要範圍內」,不是任何來自父母的懲戒子女都必須無條件忍受。

不認同父母懲戒管教權力及於暴力體罰的人,論點則來自於《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已明定兒童有權免受任何家內暴力。我國民法輾轉繼受自德國法律,而德國早在在 2000 年就已修正《民法》,賦予子女「要求無暴力教養之權利」,父母不得對子女「施加體罰、精神傷害和其他侮辱性之措施」。法國在 2019 年也跟進,限制父母在行使親權時,不得訴諸身體或心理暴力。從各國修法潮流來看,父母不應毆打羞辱子女已是大勢所趨,即便是相對更重視家庭倫理的亞洲國家近年也已紛紛廢除民法中賦予父母所謂「管教懲戒權」的規定。

日本韓國都已修正民法

韓國於 2021 年、日本在 2022 年,相繼修改《民法》中關於子女管教的規定,日本明定「應尊重子女之人格」、「不得體罰」,韓國則直接刪除了原本「父母為了保護或教養其子女,可行必要之懲戒」等字眼。

無獨有偶,台灣在 2023 年 3 月,也提出了《民法》1085 條的修正案,刪除原本「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條文,改為「父母保護及教養未成年子女,應考量子女之年齡及發展程度,尊重子女之人格,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

換句話說,未來父母的管教懲戒方式將不再理所當然包含暴力,這不僅是在歐洲各國如此,在亞洲的先進國家也是如此。

2015年6月24日柯文哲在端午節受訪時承認,對女兒體罰導致女兒拒絕跟他說話。
圖/網路新聞截圖

然而,身為總統參選人的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顯然不支持「保護兒童不受暴力侵害」此一世界共識。2023 年 5 月 28 日柯文哲在政大演講時,主張應在校園恢復體罰以維持「道德教育」。柯文哲不僅主張教師可以體罰學生,他自己也不諱言會體罰子女,2015 年柯文哲被記者問到端午節是否與子女團聚聊天時,回答道:「沒有,自從女兒被我打過之後就不跟我講話了」。

柯文哲的思考模式其來有自。2019 年的時候韓國瑜提出「課綱恢復四書五經」,遭到無情的訕笑。首先,目前國民教育中關於古文識讀的部份,確實仍有四書五經的內容;其次,究竟加強閱讀四書五經跟改善社會的關係是什麼?大家嘲笑韓國瑜不做功課,但卻沒注意到柯文哲的立場與見識其實跟韓國瑜沒兩樣,柯文哲在 2016 年公開指出,應該加強儒家教育:「社會若能增進倫常,社會會更有秩序」、「台灣社會在儒教上如果可以做更好的話,很多奇奇怪怪的事情應該是可以避免」。

奇怪,到底誰比較像塔利班?

先不論柯文哲本身就是「奇奇怪怪的事情」製造機,如果他真的懂儒家的話,就該知道自己提到的「增進秩序」的「倫常」,其實就包括了父母可以打小孩、丈夫可以打太太。儒家的核心架構三綱五常,三綱實際內容是:「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簡單說,臣民應服從君主、兒子應服從父親、妻子應服從丈夫。後世進入民主社會之後,很難解釋這種背離平等精神的說法,所以會刻意解釋成「丈夫要做妻子的榜樣」這種貌似比較中性的句子,但事實上三綱講的就是人跟人之間不應該平等。五常則是「仁、義、禮、智、信」,全都只適用於士大夫階級、男子,而不適用於平民、女性。

所以,若按照柯文哲的提議增進倫常,後果就是女性、孩子、弱者會受到不合理的壓迫,只能仰賴男性、長輩、強者的「慈愛」垂憐。這樣社會真的會更有秩序嗎?還是這是塔利班政權想要的那種秩序?

到了 2023 年 6 月 19 日,柯文哲到嘉義女中演講時,竟然又舊調重彈,大放厥詞說高中生應該多讀論語跟孟子。我們不禁疑惑,柯文哲身為民眾黨的總統參選人,為什麼跟 2011 年的馬英九、2019 年的韓國瑜一樣,對四書五經有不正常的迷戀?他對於我國依照憲法跟法治國原則而訂立的《民法》,其第 1085 條修正的看法為何?對於《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看法為何?對於鄰近的日本和韓國都已經修法,且修法方向與他個人高見徹底相反的看法為何?

誠心建議,柯文哲不妨回家與被他打到不肯對話的女兒討論之後,再來告訴大眾他在這題上究竟有什麼高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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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呱專欄評論作家。
出身於法律訓練,興趣為社會學、政治學研究。
為堅定支持台獨的生理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