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臺商涉為中共吸收 在臺發展組織

調查局今(17)天發布新聞稿表示,黃姓臺商長期在陸經商,受中共情工官員吸收、運用、指示返臺發展組織,涉嫌多次引介我國機敏單位人員赴陸與中共情工官員會晤並接受招待,供渠等物色吸收為其工作。

調查局今天表示,臺商受中共吸收,在臺發展組織。
(圖/取自法務部調查局 mjib.gov.tw/FileUploads/720photo/mjib_main.html )

調查局表示,經法務部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2020年6月12日持臺北地方法院搜索票至黃姓臺商住居所、公司、工廠等計3處所執行搜索,並約談黃姓臺商及傳喚案關證人計4人到案,黃姓臺商等均坦承不諱。

調查局表示,經送請檢察官複訊,認黃員係違反修正前國家安全法第2 條之1及同法第5 條之1意圖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為大陸地區公務機關發展組織罪嫌,諭令黃姓臺商以新臺幣30萬元交保,並裁定限制出境、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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