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來的正義!324行政院暴力執法判賠111萬元

太陽花學運群眾行政院前靜坐認為遭暴力驅離請求國賠,一審判北巿警局應賠前立委周倪安(前排左4)等10人共新台幣111萬餘元;雙方提上訴,二審27日判北巿警局再多賠約30萬元。(圖/中央社記者張皓安攝)

324 行政院暴力驅離事件,2019 年 10 月,第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賠償部分被害人總額共約 111 萬,然而柯文哲市長堅決提起上訴,經過兩年的審理後,昨(27)日高等法院作出判決,駁回市政府及市警局的上訴,維持了大部分民眾的賠償,且雙方皆不得再上訴,全案歷經八年,總算還給遭受暴力對待的受害人一個正義。

尤伯祥律師表示,今天這個判決雖然不完全令人滿意,但作為 324 行政院事件相關訴訟的最後一站,這個結果還是可堪告慰。324 事件所引起的效應,在政治與法治上都會留下不可磨滅的影響。首先,324事件造成整個政治版圖的永久性變動,這已經無須贅言;在法治史上,對於刑事案件與國家賠償案件,都有里程碑的意義。

太陽花學運攻占行政院案,魏揚等7人二審被依煽惑他人犯罪罪判刑,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最高檢說,本案不符抵抗權要件,公民不服從也不構成阻卻違法事由,尊重判決但感到遺憾。圖為103年反服貿民眾和學生闖入行政院。(中央社檔案照片)
太陽花學運攻占行政院案,魏揚等7人二審被依煽惑他人犯罪罪判刑,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最高檢說,本案不符抵抗權要件,公民不服從也不構成阻卻違法事由,尊重判決但感到遺憾。圖為103年反服貿民眾和學生闖入行政院。
(圖/中央社檔案照片)

在刑事案件的部分,「公民不服從」與「抵抗權」的概念,在我國實務上終於被承認,法治就是對於人民基本權,尤其是對於人民表意自由權利的尊重;至於國賠案件的判賠,更重要的是告訴我們所有的執法人員,法治高於所有執法人員自己的認知,不應該把自己的地位抬高到,高於自己要捍衛的法治之上,目的不能夠正當化手段,(該判決)讓所有執法人員引以為鑒,這個判決也對於人民的集會結社自由獲得法律保障,有深刻影響。

尤伯祥律師還說,他要感謝千千萬萬願意上街頭和平表達意見的群眾,對這些群眾表達最深的敬意,也感謝這些願意陪我們走到現在,承受訴訟之累的當事人,最後,也對作出這些判決的法官表達最高的敬意。

受害人之一的陶漢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這個判決已經拖了八年,這是相當遲來的正義,希望藉此判決可以提醒,這些有權力發號施令、有權力揮舞警械的人,在國家法治與人民基本權利保護的面前,你們的行為都是不正當的。當時和平表達自己意見的群眾,受到警方暴力對待,縱使執法人員是為了維護秩序,暴力手段早已違背比例原則,以維護秩序為理由,根本無法正當化這些暴力手段。

陶漢還說,犯錯的是下令打人的指揮官、是那些施暴的執法者,但是國家賠償卻是由整個國家人民一起付出賠償金,這是不夠正義的,況且,都已經八年了,台灣也歷經政黨輪替,但下令施暴的指揮官與施暴的執法者,卻沒有受到調查或懲戒,希望正義只是遲到,而非永遠不到。

太陽花學運群眾行政院前靜坐認為遭暴力驅離請求國賠,一審判北巿警局應賠前立委周倪安等人共新台幣111萬餘元;二審27日判北巿警局再多賠約30萬元。圖為2014年3月23日太陽花學運期間,民眾在行政院廣場靜坐抗議。
(圖/中央社檔案照片)

受害人之一的前立委周倪安表示,這個案子已經走了八年,我曾經在法庭上對法官們說,如果一個人可以活到八十歲,律師團與受害的當事人已經花了人生的十分之一在這個案子上了,感謝義務律師團的協助與堅持,否則我們受害者是很難走到今天的。

周倪安還說,呼籲政黨輪替後的政府,在這個案子中沒有暴力份子遭到懲處、也沒有任何指揮官下台,在這一塊的正義裡面,我們還是會繼續去追求。感謝高等法院的法官做出這樣的判決,雖然這個判決要讓所有人民來負擔賠償,這是不公平的,畢竟犯錯的人不是國家的所有人民,而是暴力執法的人員與指揮官,但我們還是會繼續追求這個國家的正義。

民間司改會表示,人民得以經由集會表意並向政府展現集體意志,是自由民主的重要基石。維護台灣自由民主的環境,是當事人與律師團打這場國賠訴訟的初衷。我們也衷心期盼,本件訴訟的結果,能夠成為國家公權力的警惕,未來沒有人再因為上街陳抗而受傷。

二審結果摘要

身份姓名一審結果二審結果目前獲判金額
未上訴邱育南駁回X0
被上訴人周李玉梅 周伯陽 周平光 周佳伶 周佳京108,980駁回108,980
上訴人黃泰綸駁回60,00060,000
上訴人李宗霖駁回駁回0
上訴人李昇璋駁回60,00060,000
上訴人潘寬駁回駁回0
被上訴人李孟融101,050駁回101,050
被上訴人鄭運陽100,900駁回100,900
上訴人尹新堯駁回61,00061,000
未上訴鄭元鈞駁回X0
被上訴人陶漢100,000駁回100,000
被上訴人周倪安200,000駁回200,000
未上訴廖科驊駁回X0
上訴人張秉生駁回一萬二12,000
被上訴人林志傑100,000駁回100,000
上訴人林瑞姿駁回駁回0
上訴人汪家慶駁回60,00060,000
上訴人暨 被上訴人江政韓100,000增加23,000123,000
未上訴洪廷毅駁回X0
上訴人蕭永裕駁回駁回0
未上訴藍中佑駁回X0
被上訴人蘇俊雄100,000駁回100,000
上訴人周妙珍駁回駁回0
被上訴人黃昰森100,000駁回100,000
上訴人暨 被上訴人黃貴蘭100,000增加20,000120,000
(二審結果摘要一覽表,取自:民間司改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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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民間司改會新聞稿
中央社,太陽花學運政院驅離 二審判北市警賠周倪安等人14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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