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驅離事件:國家暴力不用負責、抗議民眾卻被起訴

「324行政院驅離事件」發生以來,已有整整六年,當晚因員警濫施不法暴力而受傷的民眾,有 48 位被害人冒著反被國家追訴的風險,鼓起勇氣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自訴,控告施暴員警、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警政署長王卓鈞、北市警察局長黃昇勇、第一分局長方仰寧等人涉犯殺人未遂、重傷害未遂、傷害及強制等罪,但六年過去,沒有任何一位對民眾施用不法暴力的員警、及放任暴力發生的警察長官遭到究責。

民間司改會對於六年前發生的「324行政院驅離事件」表示,當晚因員警濫施不法暴力而受傷的民眾,光是衛福部緊急醫療系統中有紀錄的部分,各大醫院至少派出 61 台次的救護車、有超過 200 人因此次驅離行動到醫院治療,而這只是實際傷患數目的的冰山一角。

2014年「太陽花學運」期間,群眾進入行政院院區靜坐抗議,遭警方暴力驅離,發生流血事件。
(圖/翻攝自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事後由於檢察官未積極追訴當晚施暴的員警,有 48 位被害人冒著反被國家追訴的風險,鼓起勇氣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自訴,控告施暴員警、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警政署長王卓鈞、北市警察局長黃昇勇、第一分局長方仰寧等人涉犯殺人未遂、重傷害未遂、傷害及強制等罪。

司改會進一步說,經過法院6年的審理,民眾對「不知名員警」的追訴已經敗訴確定,法院也判決當時北市警局局長黃昇勇無罪,在政府的不作為下,此事件發生 6 年以來,竟然沒有任何一位對民眾施用不法暴力的員警、及放任暴力發生的警察長官遭到究責。

2014年太陽花學運群眾在行政院前靜坐遭暴力驅離案,今年10月30日一審北院判北巿警局應賠前立委周倪安(前左2)等10人共新台幣111萬1570元。
(圖/中央社)

義務律師團整理了部分公開法庭勘驗過的片段,以「政院地圖」的方式重現當晚行政院院區各處的光景,也以被害人的角度呈現這六年來經歷的訴訟事件與心情 :324六週年紀念網站——陪你走下去

諷刺的是,這些抗爭者不只當時被國家暴力對待,他們有許多人仍遭受到司法機關的追訴,這些人被控以刑事犯罪,罪名是「強佔公署」、「妨礙公務」、「煽惑他人犯罪」。2020 年 4 月 28 日將是第二審宣判的日子,筆者先前也曾訪問兩位「被告」,試圖從不同的角度記錄這場運動的樣貌與意義。(專訪全文:被遺忘的抗爭者──專訪323佔領行政院事件「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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