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法學博士不懂法?苗博雅:馬英九妖言惑眾

前總統馬英九日(14)前在臉書發文表示,台灣人與中國人生的子女,比起其他外籍人士的子女,更難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對此發言,台北市議員苗博雅在臉書批評,這根本就是錯誤的資訊,馬英九前總統在防疫期間妖言惑眾,到底是真的不懂還是假的不懂?

前總統馬英九在臉書貼文說,依現行規定,國人與陸配在大陸地區所生的子女,要取得中華民國國籍,遠比與其他外國籍人士所生的子女更困難,並非他們不選擇臺灣,而是即便已經選擇入籍中華民國,還必須經過漫長的等待。他進一步說,基於家庭團聚及人道考量,准予他們入境團圓。

馬英九認為要賦予九二共識新意涵
馬英九在臉書發文表示,應該顧及兒童權利讓中配子女返台。
(圖/中央社)

不過對於這種說法,台北市議員苗博雅也在臉書痛批,馬英九根本就是妖言惑眾。根據苗博雅的分析,只要是「台灣人和中配在中國出生的親生子女」:

一、未滿 12 歲的兒童:隨時可以依兩岸條例申請「定居」,再依戶籍法辦理「初設戶籍」,就可以取得身分證。
二、就算因為各種原因,拖過 12 歲:在滿 20 歲之前,還可以依照兩岸條例申請「長期居留」。只要接下來連續兩年,每年至少有一半時間待在台灣(183 日),就可以申請「定居」,同樣取得台灣身分證。
三、台灣人和中配「在台灣所生」子女 :12 歲前出生登記,或滿 12 歲後辦理初設戶籍登記,免排、免等,就可取得身分證。

而上述情形,都不用排隊、不限名額,也沒有比其他國籍的人等得更久的不平等對待。

苗博雅針對撤僑爭議進行說明,呼籲要保持理智思考,不要理盲
苗博雅針對撤僑爭議進行說明,呼籲要保持理智思考,不要理盲。
(圖/擷取自苗博雅臉書影片)

馬英九在貼文中還說,《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早已於台灣正式施行,既然《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公約在臺灣已被「國內法化」,即具有法律效力,讓國內對未成年者的權利保障與國際接軌,中央與地方各級機關行使職權,依法應都應符合公約有關兒童及少年權利保障之規定。但是蔡總統下令讓這些已選擇臺灣、已生活在臺灣,卻還沒等到國籍者,無法回臺與家人團聚,恐怕違背此一條約的精神。

但是這樣的說法也遭到許多批評。畢竟即使是為了促進與保護兒童權利,也不代表其他國人的健康權利就理所當然要被犧牲,難道為了馬英九總統口中的兒童權利,就可以忽視台灣本地的防疫能量,犧牲防疫人員的健康嗎?

況且這次事件中,我方一直與中國積極協商,要求先將老年者、孩童等弱勢優先搭乘包機,是國民黨的七人小組與中國方面從中作梗,讓弱勢專機變成買辦專機,如今再來批評蔡英文罔顧兒童權利,讓人莞爾。

Tagged:
About the Author

報呱編輯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