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鞏固習核心 中國修法讓保衛「發展利益」成解放軍動員條件

習近平、解放軍南中國海軍演(圖/中國國防部)
習近平、解放軍南中國海軍演(圖/中國國防部)

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12 月 26 日新修正《國防法》明定適用範圍,亦即由人民解放軍、武裝警察與民兵組成的武裝力量,為防備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裝顛覆和分裂,保衛國家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安全和發展利益,依該法可以進行軍事活動以及與軍事相關的國家動員。該部攸關全球與台海安全局勢的中國軍事部屬與動員法律依據,將於 2021 年 1 月 1 日正式實施,條文中所謂「發展利益」遭受威脅也可成為解放軍動武條件,格外引發國際各界關注。

目前,國際局勢朝著美中對抗的大方向發展,美國加緊與其同盟國或友邦聯手組織中國包圍網之際,中國時隔 11 年選在此時修改《國防法》,原先就令外界質疑其是針對近來美中衝突而預作準備。中國國防部長魏鳳和在當天的人大常委會議上表示,《國防法》自 1997 香港回歸後公布以來,隨著世界局勢、國家、黨與解放軍發展變化,現行國防法已不敷適應新時代國防和軍隊建設的新要求與任務所需。同時其更進一步解釋,世界戰略格局深刻演變,國際戰略競爭呈現上升趨勢,全球和區域性安全問題持續增多,武裝衝突與局部戰爭不斷,中國處於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面對國際安全不穩定性的威脅和挑戰,為有效捍衛國家安全與發展利益,迫切需要對國防政策加以調整。

無庸置疑,正當美中關係漸趨惡化並轉為對抗,中國選在此時修改相關法律,一方面意在恫嚇,另一方面也是在為美中衝突預作準備,更重要的其實是藉此鞏固共產黨政權與習近平權威。事實上,中國共產黨高層或軍方一旦決定發動戰爭,根本不需要有沒有完備規範的法律程序。雖然,此次修法跌破一般常識理解,將國家「發展利益」也列為發動戰爭條件之一,這樣的開戰理由恐怕也未免過於隨便,一旦真的以此做為對外戰爭理由,這代表著中國內部可能面臨無法收拾的重大經濟挫折,唯有將內部壓力外部化,如此一來,首先要倒台的說不定是習近平政權。

中國選在此時修改相關法律,一方面意在恫嚇,另一方面也是在為美中衝突預作準備,更重要的其實是藉此鞏固共產黨政權與習近平權威
(圖/Defense Intelligence Agency 2019 China Military Power report)

因此,如果對照該法其他條文其實不難發現,「武裝力量受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中央軍事委員會實行主席制」,其他條項也處處可見習近平的言論主張。換言之,與其將此次修法看做中國為發動對外戰爭的擴大條件,不如說是,一旦中共高層決定進行軍事動員,所有國家和黨的體制只要與軍事有關的政治、經濟、外交教育等,就全部要聽令於一人。面對黨內和民間對於美中關係惡化、國內經濟發展停滯、香港議題等決策的不滿聲浪日益高升,其黨內權力似乎並未如外界所預期的遭到削弱。習近平藉由為中國和中共立訂規矩的政治建設與反貪腐樹立權威,為自己牢牢抓穩權力。其看似高調對外的立場,除了可抒發國內不滿聲音的壓力,更是為了打壓黨內異己,藉此鞏固自己的領導地位的做法。

觀諸 2020 年,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十九屆五中全會)舉行前,中央政治局所公布《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工作條例》作為中共中央的核心文件,除強化總書記職權,同時也全面要求中央委員會200多位委員必須堅定「兩個維護」,維護習近平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該工作條例只要未經修改就代表著習近平的核心領導定位受到全面性與永久性肯定。習近平掌權以來,為共產黨和中國國家制度立了許多規定與法規,表面上理由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但實際上夾雜許多私心,處處強調他個人的核心地位與領導權威,一再提醒全黨與全國不得與其違抗,寫入黨規與法律,服從習近平領導就成為義務,誰有違反處罰起來名正言順。

參考新聞:
2020/12/27 NHK 中国 改正国防法が成立 サイバー空間などを軍事活動の対象に
2020/12/27 日経 中国「利益侵害」で軍動員も 国防法改正、米制裁意識か
2020/12/26 産経 中国が国防法改正案審議 宇宙やネット空間は「重大な安全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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