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收購日本攸關國安土地 專家會議:對收購人做出限制

美濱核電廠等重要基礎設施周邊,作為國土調查對象 (圖/Alpsdake/CC BY 4.0)

據產經新聞報導 12 月 17 日得知有關外資收購攸關國防安全的重要土地,進行法制化討論的政府專家會議提出將會引入可對被判斷為不當使用的事例進行勸告及命令停止使用的制度。而國家可以調查土地所有人的資訊和實際使用狀況並作出使用上的限制。日本政府預計在 2020 年內接受專家會議的建言,目標在 2021 年國會提出相關法案。

在建言案當中,清楚的寫道原則上不應僅依據所有人的國籍而有差別待遇。列舉出 ① 國防設施周邊 ② 國家邊界離島 ③ 核能發電廠等重要基礎設施周邊,作為國家的調查對象,可以查找出土地及建物的所有權和租賃權。除了所有人的情報以外,也會調查使用目的和實際情況,這些情報將會由政府內新設的組織全權管理。

購買人在收購這些攸關國防安全的土地時,有義務在事前提出申報。若在後續的調查中被判斷為會對國防設施等帶來不好的影響或是風險時,首先會根據現行法規做出限制,若是現行法規無法對應的情況下會進行不當使用的勸告及命令。

收到停止使用的勸告或命令的土地購買人可以向國家請求救濟,國家也應盡力買回這些土地。關於會議中討論焦點的「限制」應該要長什麼樣子,在這次的建言案中認為大部分的交易當事人都是屬於風險較低的「善良民眾」,所以對交易本身的限制表示「應該要審慎考量」。

現在已知位於長崎對馬的自衛隊基地附近的土地被韓國資本收購,北海道則有中國資本大規模收購包含水源地的山林。報導指出建言案中認為山林地可以交互使用現行法規處理,所以被排除在新法案的對象之外。

尖閣群島等國家邊界離島作為國土的調查對象 (圖/日本國土交通省攝)

建言案的要點如下:

【課題】

  • 整頓具有實效性能糾正不當土地使用的架構,新的立法措施必須確保能使國民安全、安心

【基本思考方向】

  • 不應僅依據土地所有人的國籍而有差別待遇
  • 允許從國家安全角度對土地使用做一定程度的限制

【立法基本架構】

  • 新成立「指揮部」,全權掌握、管理資訊
  • 作為對象的土地為 ① 國防設施周邊(自衛隊據點、美軍基地)② 國家邊界離島 ③ 重要基礎設施(核能發電廠等)周邊。調查內容為所有人資訊(姓名、住址、國籍)以及使用狀況、目的等。
  • 針對在國防重要性特別高的土地權利移轉等,引進事前申報制,並進行追加調查
  • 明顯為不當使用的情形,根據現行既有法令進行限制,若無法對應則勸告、命令停止使用。受到相關命令的對象(土地所有人)可以請求國家買回,國家必須盡力買回

延伸閱讀:2020/11/06 不知土地被誰買走 日本嚴肅思考外資收購土地相關立法

參考新聞來源:
2020/12/18 産経 《独自》外資土地買収、不適切利用に中止命令も 政府有識者会議の提言案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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