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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首次司法判決:不承認同性婚姻是歧視且違憲

北海道內 3 對同性伴侶以不承認同性婚姻是違憲為由向國家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每人 100 萬日圓,17 日在札幌地方法院做出判決。裁判長武部知子表示「民法、戶籍法的規定不承認同性婚姻是歧視,違反憲法第 14 條」,但以「國家要立刻認知到這是違憲並不容易」駁回了賠償的請求。原告方打算再上訴。

有關同性婚姻的訴訟也在東京、名古屋、大阪、福岡的 4 個地方法院展開,這次在北海道的訴訟這是第一個作成的司法判斷。最大的爭點在不承認同性婚姻的民法及戶籍法是否違憲

原告方】主張憲法 24 條保障「婚姻的自由」,控訴不能享有異性婚姻可以獲得的權益違反了憲法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國會沒有正當理由,長期以來怠惰在立法上的不作為也是違法」。

另一方面,關於不承認同性婚姻這一點,【政府方】則指「婚姻制度是給生養小孩共同生活的法律上保護」,主張「同性戀者也可以和異性結婚,不承認同性婚姻不是因為性取向的歧視」。

2019台灣同志婚姻元年同志大遊行17萬人參加,遊行隊伍傍晚陸續抵達總統府前凱道,在終點所搭設的舞台前熱情參與晚會活動。
(圖/中央社王騰毅)

判決認為「憲法 24 條是以異性婚姻制定的」,並指出「現在,同性戀並不是精神疾病的見解被確立。性取向並非由人的意志可以選擇或變更」。關於異性間的婚姻在法律上可以得到配偶的繼承權及對孩子的共同親權等,指出「同性戀卻連一部分都享受不到,缺乏合理性的根據,屬於歧視」認為違反規定「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憲法第 14 條。

另外,判決以「多數國民對同性婚姻是採肯定意見是比較近期的事」為由,不承認國家的賠償責任。

延伸閱讀:教會能否降福同性之間的結合?梵蒂岡:不能

參考新聞來源:
2021/03/17 時事 同性婚認めないは「違憲」 初判断、賠償請求は棄却―札幌地裁
2021/03/17 読売 同性婚を認めないのは「差別にあたり違憲」、初の司法判断…国の賠償請求は認め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