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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在香港問題上的兩難

過去一兩個星期有關香港未來的大事有兩樁:前保安局局長兼前行政長官李家超當選第六屆香港特首;台灣政府原定放寬從事專業工作港人在台申請定居門檻,但因國安疑慮在實施日前一天喊卡。

在香港,李家超在一人參選行政長官的情況下。在 5 月 8 日中午 12 點半,破紀錄的以 1,416 張選舉委員會票、99.16% 的得票率,當選第六屆香港特首。同時,是次特首選舉亦是首次出現沒任何候選人作競爭者。

這個事件赤裸地告訴全世界:中共從來沒有打算走向民主體制、忽視人民意願、漠視合約的劣根性不曾改善過,就如同兩國之間的合約「中英聯合聲明」都能完全違反。香港前路再次引起西方國家關注。

前香港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在5月8日如預期當選香港行政長官(特首)
圖/中央社

當歐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波瑞爾(Josep Borrell Fontelles)在 5 月 8 日發出聲明,該聲明中表示:「歐盟對這種違反民主原則和政治多元化的行為感到遺憾,並視這次選擇過程為瓦解『一國兩制』原則的又一步。」

面對香港的「北韓式選舉」,各界預期香港距離「新疆式管治」已不遠矣。仍在香港的香港人對未來的不安與恐懼。雖然我人已不在港,然而亦能感受其一二。單看去年香港移民海外數字屢創新高,已經是一個有力證明。或許未來相關數字亦會有增無減⋯⋯

台灣的香港政策該如何調整?

面對港人大流散時代,各民主國家紛紛推出政策協助港人,當中包括台灣。

陸委會原打算在 5 月 1 日對在台工作的香港人推出一項新措施:只要在台工作滿五年,且第五年的薪金達到最低工資兩倍(即 50,500 新台幣)就可以得到永久居留資格,反過來說可以擁有台灣的身份證與及在台灣的投票權。

然而,在計劃準備正式出台的前一天,即 4 月 30 日。陸委會表示,將暫緩公告修法。原因是有多名立委持質疑態度,擔心有國安疑慮,盼溝通後能化解疑慮,待凝聚共識後,盡快公布實施。

在討論該政策措施應否急停之前,我心裡有一個疑問:這項措施對流亡港人的實際幫忙有多少?

有些事情不方便講太多、太深入。因為畢竟如果公開了就會影響到台灣對香港一些現有的, 又或是未來準備實施的保護措施的執行性與可行性。以下部分內容可能會講得有點曖昧,希望大家不要見怪。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4月20日接受中央社專訪時表示,基於國安和協助港人自立的原因,政府不會採有關政治庇護的身分代碼HF177。與此同時,政府正修訂「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為符合條件的在台就業港人開闢定居道路,而流亡港人也將受惠。
中央社記者趙世勳攝

就我所知,從 2019 年開始,因為抗爭運動令自身安危有直接危險而來台灣的香港人大概有一百多人,當中包括我,我們是用「專案」方式留在台灣。「專案」分為兩種路線給當事人選擇:一種是讓當事人成為台灣學生,另一種就是讓當事人在台灣得到就業資格。兩者目的都很一致,就是讓專案的當事人可以順利在台灣得到「居留資格」(注意!是「居留資格」而非「永久居留資格」)。記得當時,專案人員跟我說明的時候講過:如果用讀書的這一條路,就可以根據現行法規,畢業後工作 5 年且乎合條件,就可以得到「永久居留資格」。然而,就業的話只能夠得到「居留資格」。雖然前者聽起來條件比較好,而且絕大多數的「手足」也是選讀書這條路,然而我還是選擇後者。

原因有二:第一,我畢業後年屆近 40,那時候才找工作,現實層面上很難成功。第二,問題在第五年的薪水。第五年的平均月薪下限,要在最低工資的兩倍,才可以乎合「永久居留」的條件。還不要說對僱主公司評分的那一塊。

根據政府資料顯示,2020 年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全年總薪資中位數為新台幣 50.1 萬元,即平均每月約 4.2 萬元。大學生起薪點大概在 2.8~3.4 萬之間。要 5 年內在台灣把薪水翻倍,難度實在太高。如果要賭上九年時間去放手這一場賭搏的話,我覺得很不划算,值搏率(投資報酬率)太低。寧可一開始就以工作為路向,這樣挑的話,大概我還可以保留我在香港的 10 年媒體與 2 年的業務策劃工作經驗作為我個人優勢。

有些人可能會覺得,這樣的條件不見得台灣對香港有很大幫忙。然而,我不覺得這樣。應該說,我會理解台灣當局的疑慮。移民政策從來是一個國家的大挑戰。尤其是長期處在中共虎視眈眈的台灣。中共每天無所不用其極來滲透,所以面對如此大題目,縱然有心有力,也要僅慎行事。畢竟,沒有理由讓台灣協助香港的同時,讓台灣陷入危機當中吧!

在我眼中,如果這一個新措施是「專案」當中的新選項,也許會是一個前進的一大步。雖然,有關「第五年薪資達到最低工資兩倍」還是一個不容易達到的任務。但起碼「專案人士」在人數上比較少,才一百多人。而且,當中選擇就業的,一半的人都沒有。這個人數,台灣政府比較容易處理、社會一時之間亦比較容易消化。相反,如果是一個公開的移民政策。政府的處理壓力,跟社會大眾的消化程度,一下子也不一定能好好處理得到。

我更覺得台灣政府如果想好好協助港人,有關留台條件的部分可以從《港澳條例》入手。當中的第十八條「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可以以附例的形式,明確說明提供怎樣的幫助。畢竟,台灣還是「中華民國台灣」,港澳條例現階段廢除的可行性不高。又或是說,廢除的話,對台灣的危險性也會大增。但如果只是修改條文,這又是另一種說法了。


【後記】不好意思!最近因準備在 6 月 12 日在台北舉辦一個活動,把台灣、香港現在面對的問題串連在一起的一個電影播放活動。所以晚了一點送稿,希望大家多多體諒。如果大家對這個活動有興趣,希望更深一步瞭解,可以留意我的個人 FacebookInstagram 更新。感謝您們還在關心香港、支持香港。

香港人.撐住
同路人.團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