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ies: 報呱台灣

廢死聯盟:退出法務部的廢死研究小組

日(1)前法務部蔡清祥部長簽署死刑犯翁仁賢之執行,對於蔡英文任內第二度執行死刑,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昨(2)日表示,法務部藐視法治,恣意違法執行死刑,因此廢死聯盟再次退出法務部「逐步廢除死刑研究推動小組」。

廢除死刑的議題,目前在台灣民間仍然處在難以對話的情況中,多數民意仍認為死刑之存在對於犯罪預防、應報、舒緩被害家屬之傷痛,有其重要意義,因此不宜廢除。
廢死相關團體則主張,死刑並不給予人第二次機會,剝奪了改變的可能性,且對於犯罪預防,以及舒緩傷痛而言,並沒有直接幫助。

法務部在新聞稿中表示,台灣的死刑政策,是逐步廢止死刑,但目前台灣既然仍有死刑之規定,故現階段是窮盡所有的救濟程序及就有無法定停止執行事由等進行詳盡審核後,審慎執行死刑,以兼顧社會正義及人權保障。

法務部長蔡清祥1日證實,當日下午簽核一個執行令,晚間執行死囚翁仁賢槍決。
(圖/中央社)

進而,法務部表示,本次執行死刑之前,審查其犯罪情節及有無任何法定不應或不宜執行的狀況,並再次依「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查明死刑犯有無聲請大法官解釋、再審、非常上訴、心神喪失及其精神狀態等情形。
最後,確認無赦免案尚在處理中,已窮盡所有的救濟程序及再一次審認無法定停止執行事由與審酌所犯情節最重大等程序後,方陳送部長批准執行,對死刑犯的人權保障程序已極盡審慎周延。

但廢死聯盟卻認為,監獄行刑法與羈押法將在今年 7 月施行,法務部各部會針對他們所主管的相關授權辦法,最近和民間團體密集召開會議討論。其中新的監獄行刑法第 145 條規定「死刑在監獄特定場所執行之。執行死刑之方式、限制、程序及相關事項之規則,由法務部定之。」
這表示,過去死刑的執行方式槍決及注射刑是要被檢討的,同時其限制、程序等等,都需要訂定相關辦法因應以符合人權保障。但是在這些討論聲中,法務部用他們認為有問題的死刑執行程序和方式,執行了翁仁賢。

再者,法務部指出,本次執行合乎兩公約之規定,並無侵害人權,但廢死聯盟卻認為,依照兩公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以及 2017 年兩公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國際審查審查結論性意見與建議,國際專家均一再指出,台灣政府應立即停止執行死刑外,對於社會心理或智能障礙者更不得使用死刑。因此法務部的死刑執行明顯違反公約義務。

廢死聯盟:退出法務部的逐步廢除死刑研究推動小組。
(圖/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總而言之,法務部認為自己盡了最大努力確保案件並無冤屈,且確保個案已經無任何救濟可能性,因此才執行死刑;廢死聯盟則認為,目前的死刑程序與方式都尚待檢討,卻仍以「有問題的規定」執行死刑,而且翁仁賢在審判過程當中,曾被診斷罹患自戀型人格及部分自閉症類群障礙症,仍對翁執行死刑,已違背了兩公約:「對於社會心理或智能障礙者不得使用死刑」之規範。

廢死聯盟決定再度退出法務部邀請專家和 NGO 代表及官方代表共同組成「逐步廢除死刑研究推動小組」,因為這個小組只是消極的因應國際專家的要求所設立,除了不作為之外,還繼續執行死刑,完全違背小組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