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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鄭南榕 林佳龍批侯友宜:不懂反省!侯恐在關鍵時刻用中國法律奉命行事

代表民進黨參選新北市長的林佳龍今(12)日至鄭南榕紀念館拜訪參觀,在參訪後的記者會上,他批評現任新北市長,亦是當年拘捕鄭南榕的侯友宜,說他不懂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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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南榕之女鄭竹梅向林佳龍介紹鄭南榕生平。圖/林佳龍競選辦公室提供

林佳龍參訪鄭南榕紀念館,剛好今天為已故台灣獨立運動者鄭南榕生日,意義相當重大,此次參觀紀念館展覽,由鄭南榕之女鄭竹梅親自幫忙導覽,從鄭南榕個人生平講到他與台灣民主運動史。

當時《自由時代周刊》總編輯鄭南榕因刊載台灣獨立建國聯盟主席許世楷的《台灣新憲法草案》,被統治當局認為「涉嫌叛亂」,鄭南榕為了捍衛自己的言論自由,自囚於總編輯室,並喊話「國民黨抓不到我的人,只能抓到我的屍體」。

1989 年 4 月 7 日,警方開始攻堅鄭南榕的《自由時代周刊》辦公室,鄭南榕為了捍衛自己的信念,走進總編輯室點火自焚殉道,而當時的警方帶頭者即為現任新北市長侯友宜;然而,幾十年過去,侯友宜對於當年的事情表示自己「奉命行事」且「問心無愧」,又說「如果歷史再重新一次,我還是要執行」。對此,林佳龍認為這是很嚴重的事情。

林佳龍表示,整個威權統治壓迫異議份子在很多地方都有,但是執行者的價值觀和當時的關鍵時刻站在哪裡?他說到,侯友宜講法變來變去,但是都沒有反省,我們透過反省走出台灣自由的路。針對侯曾說的「歷史重來還是要執行」,林佳龍認為,這是可以避免的事情。

林佳龍強調,當時沒有那樣的認識與反省另當別論,但都過那麼久了,侯友宜還解釋「當時已經民主化了、解除戒嚴,自己依法辦事」,但是從紀念館的照片來看,1989 年台灣還沒民主化,台灣那時候還有《動員戡亂臨時條款》、《懲治叛亂條例》、《刑法》一百條(二條一唯一死刑)、《國安法》,很多都是威權時期的法律,侯友宜依法執行是他認知的角色,可是這些法律是違反民主、自由、人權保障的原理。

對於日前侯友宜接受《中國時報》專訪表示「願意承擔總統大位」,林佳龍再強調,一個有志於總統大位的人,如果他要領導台灣,這種價值觀、認知若不被檢視,台灣就可能在關鍵時刻又是依法辦事,只是可能這次依法是按照《反分裂國家法》、現在中國通過的《國家統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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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南榕妻子葉菊蘭則表示,有些人還永遠站在威權者的一面,他以他的平庸來遂行邪惡的事情,個人覺得,時間那麼久大家在討論言論自由時,還妄言說自己也追求言論自由,可是,又說歷史重來一遍,仍要做相同的事情,葉菊蘭表示她非常驚訝也覺得不可思議。

葉菊蘭批評到:「侯市長在談言論自由的時候,你知道言論自由怎麼來的,你敢在鄭南榕自焚的總編輯前面說一次『再來一次鄭南榕事情,我還是會再做一樣的事情』,你敢嗎?你心中無愧嗎?」

至於,侯友宜今日受訪對於林佳龍的批評只說「尊重每個人不同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