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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國發院土地是不當黨產 黨產會向國民黨追討32億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昨(8)日表示,向中國國民黨追徵革命實踐研究院前中興山莊已移轉他人用地之價額,共 32 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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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當年成立革命實踐研究院,目的為國民黨培養黨政軍幹部,於 1954 年至 1974年以買賣名義取得木柵地區土地,作為黨內機構革命實踐研究院(曾改名為國家發展研究院)中興山莊用地。

黨產會:國發院用地政府補助高達近九成

黨產會發現,這段期間內,革命實踐研究院中興山莊用地中央總預算中,政府補助部分高達 85.36 %,相較符合政黨本質之黨員黨費(僅占總預算 1.88 %)比例差距十分懸殊。

黨產會指出,中國國民黨解決黨中央經費收支差絀的方式,係「洽從政主管同志設法以政府預算增加補助」,或將部分黨務工作移由政府辦理,甚至以向中央銀行「無息貸款」之方式處理。綜上,這段期間內,中國國民黨符合政黨本質之收入早已用光,故用以購置革命實踐研究院中興山莊土地資金,非來自黨費等符合政黨本質之收入,而屬不當取得財產。由於該地已售予元利建設而無法返還予國家,因此,向中國國民黨追徵已移轉他人用地之價額:32 億 375 萬 8986 元。

馬英九擔任國民黨主席時,即賤賣國發院,給元利建設公司,黨產會表示,該公司本於促進轉型正義並兼顧社會和諧及公益等目的,願以捐贈方式給付中華民國 8 億 1340 萬元。

今天,媒體問到馬英九怎麼看黨產會認定國發院土地為黨產,馬英九不願多談。

資料來源:黨產會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