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獵捕海外台灣人 人權組織揭 600 多起送中案件

國際人權組織「保護衛士」30日公布調查報告指出,中國正在全世界「獵捕」台灣人。(圖取自保護衛士網頁safeguarddefenders.com)

國際人權組織「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今日發布「中國獵捕海外台灣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利用引渡和遣返破壞台灣主權」報告,指出從 2016 年至 2019 年間,約 610 名台灣國民從世界各地被引渡到中國,而此舉被中國做為一種破壞台灣主權的工具。報告指出,這種強制遣送行為將台灣的公民置於人權遭侵犯的風險之下,而北京藉此為工具破壞台灣主權,也否認其在「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中應有的義務。

否定司法互助義務 破壞台灣主權

保護衛士紀錄了從 2016 年起超過 600 件台灣國民在海外被引渡或遣返的案例,但這些人不是被送回台灣,在來自北京日益增加的壓力之下,外國政府往往阻止這些台灣人取得台灣領事館援助後,將他們送往中國。保護衛士指出,這種作法是將這些台灣人置身於人權侵害的風險中,這是對於中國在「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中所應承擔義務的直接否定,也被中國做為一種破壞台灣主權的工具

2014 就開始!超過 600 案件被送中

據統計,歷年被迫遣送中國案件數共 610 件,台灣人從西班牙被送中的最多,有 219 人、柬埔寨 117 人、菲律賓 79 人、亞美尼亞 78 人、馬來西亞 53 人、肯亞 45 人、印尼 18 人、越南 1 人。

報告分析,從 2014 年開始,中國開始對肯亞施壓,即使在肯亞法院實際宣判該團體無罪後,奈洛比當局仍同意將其中一些人引渡到中國,其中包括 45 名台灣國民。同時,在法院同意給他們三週的期限,讓他們在無罪釋放後離開該國後,當他們前往警察局領取護照時,他們仍然被拘留並引渡中國

報告指出,至少有 2 名台灣國民後來被迫在中國進行電視認罪並被播出。鑑於台灣外交部指控中國外交官不斷地積極尋求推翻法院阻止這些人被遣送出境的命令,肯亞引渡台灣人的決定更加令人擔心。相反地,台灣被剝奪了對肯亞引渡決定提出異議的機會,這是公然蔑視台灣對其國民的司法管轄權。

西班牙引渡近 300 人至中國 捷克則駁回引渡請求

在 2017 年到 2019 年間,西班牙將大約 300 名被指控參與電信欺騙的台灣國民引渡到中國。西班牙明顯地蔑視它在歐洲和國際人權義務下的承諾,以及它對中國侵犯人權的嚴重程度缺乏了解。儘管人權理事會的特別程序基於酷刑與死刑的風險敦促馬德里當局停止引渡,他們依舊繼續進行這些引渡。這些案例設下了一個危險的先例,直到 2020 年捷克最高法院的決定才推翻它。

2020 年 4 月,捷克最高法院駁回了中國對八名被中國通緝的台灣國民提出的引渡請求。 高等法院援引捷克基本權利與自由憲章、歐洲人權公約,和捷克引渡法,認為下級法院批准引渡請求沒有考慮到台灣人一但被送中就可能面臨了遭受酷刑或其他非人道對待的風險,高等法院並判定中國提供的外交保證不可靠且不足以消除酷刑的真實風險。

呼籲國際社會採取行動 允許台灣應參加國際組織

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批評,中國拒絕遵循「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的精神是北京對履行其國際義務抱持惡意的又一例證。即便中國理應遵守其關於兩岸和平與執法合作的協議,但它不太可能毫無緣由地突然開始遵守規則。對於涉及台灣的議題,與中國進行外交接觸的國際政府機構利益相關者應該向中國施壓,促使其遵守這些準則。

同樣地,政府和多邊利益相關者,尤其是參與相互執法或國際預防犯罪工作的利益相關者,必須向中國強調,持續拒絕與台灣的相互執法協議,將會對其他的相互執法協議產生影響。這些是中國深度關切的事情,並且這種作法可以成為一種在中國認為自己能不受懲罰的情況下,例如在它霸凌台灣時,對中國問責的籌碼。

保護衛士認為,國際社會需要採取行動的另一個領域是允許台灣派出代表參加國際論壇。雖然國際警察協調組織已被威權政府武器化用以追捕政敵,但現在是讓台灣加入國際刑警組織的時候了。 無論是科學、氣候、和平或執法合作,都必定有台灣參加國際機構和重要國際會議的空間。

與此同時,保護衛士也認為與中國洽簽相互執法協議,以追捕中國犯罪活動嫌疑人的國家本身必須尊重兩岸協議。在諸如上述柬埔寨或肯亞的案例中,逮捕台灣和中國逃犯的國家在缺乏台灣法務部或外交部參與、支持的情況下,必須拒絕北京施壓將台灣嫌犯送往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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