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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驅離1,576艘次 今再查扣中國盜砂船

海巡署今(3)日動員高雄艦、澎湖艦、臺南海巡隊10051艇及澎湖海巡隊10038艇合計2艦2艇,結合空勤總隊直升機及偵防分署4名特勤人員,執行臺灣灘海域違法抽砂專案取締任務,以優勢警力成功扣押中國「海航5679」抽砂船

本日5時18分,執法艦艇於澎湖七美西南方46浬處臺灣灘海域,發現約20餘艘抽砂船,隨即展開搜查取締行動。經搜索發現「海航5679」抽砂船正違法盜砂,現場指揮官艦隊分署陳泗川副分署長隨即實施廣播、蒐證及部署查緝;5時35分起,2艘巡防艇上執法及特勤人員共計17人陸續登檢「海」船(總噸位7,539、船上10人、初步估計載砂約4百餘噸),經控制後,由高雄艦及2艘巡防艇押返高雄興達港調查,澎湖艦則於現場擴大驅離與蒐證;全案依違反《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18條,報請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外,並依檢察官指示,將遭盗採海砂回填澎湖海域;期間,為避免產生防疫破口,執勤人員全程均落實各項防疫措施。

海巡艦艇3日在澎湖七美西南方46浬處台灣灘海域發現 20多艘中國抽砂船,立即展開取締,發現中國「海航 5679」抽砂船違法盜砂,當場查扣並押返偵辦。
(圖/海巡署提供)

臺灣灘(臺灣淺堆)地處臺灣海峽西南側,蘊含豐富生物與非生物資源,並為土魠魚、小卷等經濟魚類重要繁殖水域,惟因中國抽砂船近年大量盜採海砂,造成海底砂石、地形異動,嚴重破壞海洋環境及自然生態,實難見容於臺灣與國際社會。

海巡署除常態部署艦艇執行驅離任務外,更於2019年10月24日首度依《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於臺灣灘海域查扣2艘中國抽(運)砂船,最終由澎湖地方法院判處船員5至6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船舶沒收。

據統計,2020年1月迄5月底,已於臺灣灘海域驅離中國抽(運)砂船1,576艘次。海巡署強調為有效遏止類案,除已強化臺灣灘海域部署,提升至24小時保持一艘大型艦,結合空偵、國軍,延伸海空監偵及執行驅離任務外,並適時規劃專案查扣取締任務,運用各式能量,加強執法作為。

海巡署並透過兩岸聯繫機制,籲請中國嚴加取締盜砂行為,或與台灣協同執法,確保經濟海域航行安全及海洋資源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