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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懂十二年國教新課綱引發的本土語言三大爭議

《國家語言發展法》於 2018 年底正式三讀,第 9 條明訂「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應於國民基本教育各階段,將國家語言列為部定課程」,更是讓本土語言界為之大振。今年 3 月開始,國家教育研究院開始啟動十二年國教課綱的修訂工作,目的就是為了讓本土語言列入國高中階段的部定課程,讓學生在國高中階段也能有學習母語的機會。然而,當今年 4 月國家教育研究院將十二年國教的總綱修訂草案上線後,本土語言教學的爭論卻也開始浮現。

爭議一:「閩南語文」稱呼問題

台灣話自威權時期開始,持續被框限在中國方言視角的「閩南語」稱呼之下。雖然 2000 年國立編譯館採折衷主義以「臺灣閩南語」為名編撰官方辭典,但九年一貫課綱中卻直接去掉台灣,將其指稱為本國語文中的「閩南語」。即使《國家語言基本法》已通過,但新總綱草案卻仍保留 2014 年十二年國教課綱中的「閩南語文」稱呼,引來師大台文系助理教授劉承賢在臉書上發文批評。

劉承賢表示,台灣最大族群所使用的語言,按照「一地主要族群的語言以該地來命名」的國際慣例,就應稱為「台灣語文」,舉例來說,法國與印尼雖然有數十餘種在地語言,但仍以「法語」與「印尼語」為其最大語言命名。

針對「台語與中國閩南方言互通」的質疑,劉承賢也表示,就算兩種語言可以互通,但是命名仍屬於族群的自我權利。他舉例解釋,就算印尼語和馬來西亞語可以互相溝通,但印尼的馬來人也不會自甘縮減成「印尼馬來語」,族群自我命名的權利,應是受政府尊重的基本人權。

另一方面,劉承賢也指出「閩南語」這個稱呼「名不符實」的問題。就語言學來說,「閩南語」亦包含泉州話、漳州話、潮州話、臺灣話等不同方言,有些種類之間甚至彼此溝通困難。若新課綱此科目只欲教授臺灣話,就應該名實相符地稱作臺灣話。

教育部台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網站

爭議二:新住民母語與本土語言互斥問題

此次總綱修改草案中,語文領域將「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文」視為同一類,並明訂:「學生選擇閩南語文、客語文、原住民族語文、閩東語文、臺灣手語、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國家語言或新住民語文其中一項學習。」也就是說,臺灣手語與新住民語,將與其他本土語言爭奪一週僅僅一節課的卑微資源。

台越文化協會理事長陳麗君,也在2017年十二年國教上路前的投書指出,將新住民語言與本土語言納入同一課程,讓新住民二代陷入只能選爸爸或媽媽的語言,是「蓄意挑起新舊族群語言傳承的競爭與對立」。

公視PNN《世界台》專欄作者周盈成也撰文指出,讓新住民子弟在台灣學校學母語,反而可能學不到父母親的腔調。東南亞國家各有不同地域與族群的方言和口音,例如越南語粗分為南、中、北腔,越南將首都Hà Nội的北腔視為標準腔,但台灣的越南媽媽卻多數為南方人,「In若tshuā學著規喙北腔的囡仔轉去南方庄跤的後頭厝,恐驚厝內閣聽無。(意譯:如果越南媽媽帶著孩子回到越南,恐怕老家的人還聽不懂孩子說的越南話)」

周盈成也表示,新課綱是刻意讓「兩個理念相衝突的課程硬擠在同一節課中」。本土語言教學意在保護語言與文化,但新住民語文教學的目的是「強化跨文化溝通與跨國行動的能力與素養」,兩種理念不衝突,課綱就不該強逼學生二選一。

十二年國教課綱規定國小學生需從本土語文及新住民語文中,任選一種必修。

爭議三:拼音教學延後問題

陳麗君的投書亦點出另一個爭議點:十二年國教在本土語言的課綱中,台語與客語的羅馬拼音都延至小三才開始教授,有別於國、英語教學從小一就開始學習注音和ABC。

拼音文字的基礎教學被延後,是否刻意加深本土語言「無文字」的錯誤印象,導致本土語言的教育「娛樂化」?2015年,諸多台語文社團也曾聯合發表聲明就指出,羅馬字是輔助語言教學的最佳工具,應該從小一開始踏入此領域時便開始教授,明明原住民語和新住民語都是如此,若照台、客語課綱的邏輯,華語的小一階段是否也先學好聆聽和說話即可,三年級再學ㄅㄆㄇ?

日治時期台灣政治運動者蔡培火於1925年出版的《十項管見》,為全羅馬字寫成的社論集。

新課綱預計在2022年8月上路,目前階段為總綱草案出爐,國教院亦成立了網路論壇來搜集意見,後續也會進一步深入調整各語文領域,包括本土語言的個別課綱。究竟能否如「公視台語台」的命名一般,突破閩南語的命名框架,並解決資源稀少導致本土語言與新住民語文被迫擇一的現象,與處理台、客語羅馬字教學階段的爭議,值得持續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