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李明哲命運大不同?李孟居家屬盼中國儘快解除管制措施

向來低調營救的李孟居親友首度發聲明表示,誠摯希望中國能夠儘快解除對李孟居的一切管制措施 (圖/翻攝自央視)

屏東縣枋寮鄉政顧問李孟居被中共指控是台灣間諜,判刑 1 年 10 個月、剝奪政治權利 2 年,去年服刑期滿出獄後,因附加刑無法離開中國。向來低調營救的李孟居親友昨(11)日首度發聲明表示,近 3 年家族有 3 位長輩不幸離世,李孟居都無法親自回台悼念,造成了終身的遺憾與苦痛,誠摯希望中國能夠儘快解除對李孟居的一切管制措施、恢復他的人身自由,並讓其能夠立即返台與親友團聚。

李明哲 2017 年在中國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 5 年和「剝奪政治權利」2 年,他在服完 5 年有期徒刑後便獲釋回台,與同樣被判決「剝奪政治權利」2 年的李孟居形成鮮明對比,凸顯中國法律雖有相關規定,但能否出境在執行上卻似有彈性,標準不明。國際人權組織保護衛士與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均發表聲明指出,中國政府禁止李孟居出境的作為,已經違反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屏東縣枋寮鄉政顧問李孟居被中共指控是台諜,判刑 1 年 10 個月、剝奪政治權利 2 年,他曾登上《央視》節目向中國道歉認罪,去年服刑期滿出獄後,因附加刑無法離開中國/圖:取自李孟居臉書。

家屬態度轉變、首度公開聲援李孟居

台灣人權促進會昨(11)日轉發一份由李孟居堂弟李孟修、堂妹李淑芳署名的聲明。這也是李孟居家屬 2019 年 9 月以公開信呼籲外界勿過多揣測後,首度公開聲援李孟居。相形之下,李孟居家屬先前態度相當低調。

聲明指出,李孟居在中國被以國安理由拘禁至今已經將近 3 年的時間,近日因為李明哲先生獲釋返台又再度引起媒體關注。除了要祝賀李明哲先生重獲自由外,也要感謝聲援孟居的團體、個人及先進們。

聲明表示,事發至今,除了對李孟居個人外,也對諸親友造成極大的傷害與影響。「我們不能理解在中國的法律制度之下,為何同樣被判決剝奪政治權利 2 年。一位在刑滿後可以直接回家,另一位卻仍然被迫滯留中國大陸並接受管制」。

聲明提及,家屬至今仍然不知道他被抓捕的真正原因及當時場景,不知是否中國有關單位不願太快曝光,才對他採取這樣的措施?母親節剛剛過去,這已經是第三個李孟居無法回家過節與家人團聚的母親節。在這將近 3 年的時間中,家族有 3 位長輩不幸離世。他都無法親自回台悼念,這也造成了終身的遺憾與苦痛。

聲明坦言,家屬不能夠理解,為什麼一位普通的差旅客在央視說的入住的旅館高層(可能是房間或是餐廳)拍攝的照片會是‘國家秘密’。更不懂國台辦發言人說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到底指的是什麼。是李孟居拍照的行為?還是在網路上隨意搜尋「深圳灣武警集結」看到大量中共官媒及世界主要媒體早已公開且更加清楚的新聞圖片、影片並親自去求證。

臉書「抗爭少女日記」粉絲專頁下午貼文指出,李孟居親友向專頁求助(圖/抗爭少女日記臉書)
家屬至今仍然不知道李孟居被抓捕的真正原因及當時場景。在這將近 3 年的時間中,家族有 3 位長輩不幸離世,他都無法親自回台悼念,這也造成了終身的遺憾與苦痛/圖:取自抗爭少女日記臉書。

聲明強調,以當時各大國際媒體頭條新聞的畫面會變成國家秘密這件事,或許就像一些人說的這是政治判決,也或許中國國安機構認為他在旅館拍照的動機與中國決策單位不同調。但這對一位從來沒有發表過任何政治言論的科技產業工作者來說真的太沈重。我們所熟知的孟居就是一位單純的科技業工作者,在業餘時間付出相當多心力在流浪動物照護、視障聽障同胞照護等等公益事業上面。

聲明表示,一些慈善團體、公民團體、學生活動、選舉活動的募款,只要找到李孟居,無論是否認同理念,李也從來不會拒绝。李孟居曾數次參加過兩岸商業交流活動,有在中國工作一年多的經歷,並經常前往中國出差、觀光旅遊,與各黨派政客蜻蜓點水式交往,都是正常的社交,和政治理念並無關係。

事實上,李孟居並没有什麼明確的政治主張,名片上印的鄉政顧問、理事等頭銜,僅僅是接受捐款的组織和個人回贈給他的虛職。這樣單純、熱心關懷社會的人都能夠被扣上「台獨骨幹」等莫須有的帽子,那台灣 99% 的民眾都是「台獨骨幹」了。

聲明指出,這裡看到的是中國政府對台灣及自由世界多元化公民社會的誤解和提防,這會導致台商和外商的恐慌,讓人感覺中國政府可以拘押任何普通人。事實上,這件事也確實引起台商圈嚴重的恐慌情緒。中國作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應該以和平包容的心態對待世界,而不是通過操作政治案件、製造恐怖氣氛來對待台商和外商。

聲明呼籲,誠摯地希望中國當局能夠儘快解除對李孟居的一切管制措施、恢復他的人身自由,並讓其能夠立即返台與親友團聚。如果拘禁是因為某些政治因素,相信這個階段性任務應該早已結束、沒必要再讓其無意義滯留在中國而無法返家。希望中方有關單位能夠傾聽台胞聲音,讓李孟居早日重啟被流失的人生歲月,不勝感謝之意!

台灣人權促進會協助李孟居家屬轉發聲明書,希望中國當局能夠儘快解除對李孟居的一切管制措施、恢復他的人身自由,並讓其能夠立即返台與親友團聚/圖:取自台灣人權促進會臉書。

中國對被「剝奪政治權利」者能否出境標準不一

4 月 27 日,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發言人馬曉光在例行記者會上,回覆相關提問時說,從有關部門瞭解到,李孟居「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現在已經服滿了刑期,正在服附加刑期。在辦案過程,包括在服刑期間,中方「都依法保障了李孟居的各項合法權利」。

台商李孟居於 2019 年「反送中」抗爭時前往香港,並在入境深圳時失蹤,據稱他曾拍攝中國人民解放軍在邊境集結的照片傳給友人。之後中國官方指他「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活動」,當年 10 月底再以「涉嫌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對他批捕。

李孟居被判處 1 年 10 個月刑期、剝奪政治權利 2 年,2021 年本刑期滿,但依中國刑法規定,「剝奪政治權利」是對一些重大犯罪所施加的附加刑,包括:剝奪選舉及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和示威自由;擔任國家機關職務權利;以及擔任國企、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幹部)的權利。「剝奪政治權利」是從有期徒刑執行完畢日起算,因此李孟居仍被中國限制出境,只能在中國境內自由活動。

李孟居在進入中國深圳沒多久便失去音訊,再次露面就是 2020 年 10 月 11 日在中國官媒《中央電視台》播放他「被強迫」認罪的電視訪談/圖:翻攝自 YouTube。

不過,4 月 15 日才因服刑期滿從廈門返台的台灣 NGO 工作者李明哲,2017 年在中國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 5 年和「剝奪政治權利」2 年,他在服完 5 年有期徒刑後,便獲釋回台。因此,被「剝奪政治權利」者能否出境,雖然中國法律有相關規定,但執行上卻似有彈性,標準不明。

對此,陸委會表示,有關我國人在中國人身安全事項,政府高度關注,並已注意到中方國台辦發言人對相關個案的說法。陸委會認爲中共長年以來一貫將國安因素無限上綱,枉法裁判侵害人權,對我赴中國人增加各種不必要的風險。政府呼籲國人應多所評估,留意個人權益。

國際人權組織:中國禁止李孟居出境已違反國際公約

4 月 27 日,國際人權組織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發表聲明,表示李孟居遭控間諜罪並被秘密判刑,理由是在深圳拍攝解放軍操演的機密照片。然而,即便中國官方媒體的報導都公開了更多、更清楚的同一場景的照片和影片,顯示中共對李孟居的控罪是出於政治動機。

保護衛士指出,如今李孟居案再度受到關注,是基於另一位同樣在中國被關押的台灣活動人士李明哲的案件發展。雖然李明哲也被判「剝奪政治權利」2 年的附加刑,卻能在近日服完 5 年刑期後,就立刻回到台灣。事實上,在李明哲獲釋之前,人權組織確實也擔心中國會將剝奪政治權利當作阻止他回台的工具。

李明哲和李孟居並非唯二的案件。2020 年,中國聲稱破獲上百起台灣間諜案,即便外界質疑中方的說法,人權團體至少知道其他三起台灣人基於間諜罪而入獄的案件,包括施正屏、蔡金樹和鄭宇欽。

根據海基會統計,自 1995 年起台灣每年都有幾十件台商在中國被綁架、失蹤、涉案逮捕的案件。除了李孟居以外,人權團體目前至少掌握其他三起台灣人基於間諜罪而入獄的案件,包括施正屏、蔡金樹和鄭宇欽/圖:取自圖地臉書。

保護衛士質疑,依據中國「入境出境管理法」12 條之 2,中國公民(依照中國法律,台灣人被視為中國公民)被判處刑罰尚未執行完畢者不准出境。然而,依據中國「刑法」第 54 條規定,剝奪政治權利與限制行動自由毫無關係。根據中國法律,政治權利定義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保護衛士批評,北京當局禁止李孟居出境的作為,違反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國於 1998 年簽署了此公約,雖然尚未在國內批准。該公約第 12 條之 2 規定,人人應有自由離去任何國家,連其本國在內。中國過去也操弄剝奪政治權利來阻止國內的人權捍衛者從監獄獲釋後自由回家。中共當局將他們持續非法軟禁或關押在酒店,或其他特定設施當中,可能為期數周、數月,甚至長達數年。這樣的現像被稱為「偽釋放」。

保護衛士指出,未來即將發布的一份研究報告,主題就是中國操弄限制出境、將其武器化,它將完整揭露北京濫用這項政策侵犯人權的對像,不僅僅針對中國人、台灣人,也針對其他外國人,涉及了民事、刑事、反腐等多領域的案件。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中國政府限制政治權利違反了國際人權法,無論任何受刑人,都不應被剝奪其言論自由的權利,更何況是刑期服滿的人;而中國政府更未落實國際上對於刑事逮捕程序、刑事被告的公平審判權,尤其這類型的國安案件,其司法審判程序一向是充滿瑕疵,不符合國際上對於公正審判的基本要求。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強調,中國政府應盡速讓李孟居先生返台,並停止對其思想、 表達及集會結社自由權利的嚴重侵害/圖:取自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臉書。

李明哲:高調救援讓中國獨裁政府有所忌憚

李明哲被中國當局依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 5 年,剝奪政治權利 2 年。他在服滿本刑後日前回台,並於 10 日在立法院召開返國記者會。會中提到,中國對他是「非法的公開審判」,中國曾想用間諜罪來辦他,卻找不到任何證據,中國從來就是要用間諜罪來打壓台灣國格,意圖非常明顯,他也堅持不認間諜罪,因這會牽連整個台灣政府,「我不能出賣我的國家」;他還描述了獄中生活長時間勞動並受到精神虐待。

談到李孟居還無法回台,李明哲表示,中國政府只講李孟居從事間諜行為,案件從審判到偵訊完全沒有公開,外界甚至不知道他做了什麼事情,而李孟居的家屬一開始就要求政府不要介入、不要張揚,甚至自己私下找人處理,「我覺得我們今天的結局會有不同,或許就是因為救援方式不同」。

李明哲透露,自己在湖南服刑,要出獄前一個月,湖南的國安人員也曾經以他要在中國服附加刑為由,威脅他可能出獄後無法回到台灣,李明哲推測,自己能夠順利提早回來,是因為李凈瑜及很多 NGO 團體在外面高調救援,讓中國獨裁政府有所忌憚。李明哲強調:「真正的救援行動從來都只有高調救援,如果只是忍氣吞聲、私下找人處理,其實你就任人擺佈,讓你在中國受難的親人任人擺佈。」

被詢及如今平安返台,會給未來要到中國的台灣民眾有何建議?李明哲說,假設只是為了經商賺錢,大概不會有什麼事情,但是如果想做的是像他一樣的良心事業,「你可能先要評估一下人身安全,是不是有一個像李凈瑜這樣的老婆,出事的時候能夠救援、幫忙你」。

在中國服刑期滿的台灣 NGO 工作者李明哲(左)日前抵返台灣,10 日上午由妻子李凈瑜(右)陪同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向大眾與媒體表達感謝。李明哲推測自己能夠順利提早回來,是因為李凈瑜及很多 NGO 團體在外面高調救援,讓中國獨裁政府有所忌憚/圖:中央社記者郭日曉攝 2022 年 5 月 10 日。

參考資料:
2022/04/27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 刑滿仍無法離境,中國政府應盡速讓台灣人李孟居返台
2022/04/27 自由時報 李孟居出獄後仍遭限制出境 國際人權組織:中國違反國際公約
2022/05/10 台視新聞 TTV NEWS 【完整公開】LIVE 遭中國關押5年 李明哲返台記者會
2022/05/11 台灣人權促進會 李孟居親友聲明書
2022/05/11 圖地 台商赴中「消失」案件

新聞回顧:
2019/12/01 報呱 中國媒體:李孟居涉犯刺探機密 已遭深圳國安局逮捕
2020/10/12 報呱 李孟居被認錯 陸委會籲中國停止政治操作
2021/09/05 報呱 國際組織最新統計:今年近5萬人遭中國政府「強制失蹤」
2021/12/30 報呱 北捷廣告竟要求不能出現中國、李明哲 議員怒轟:黑箱審查
2022/04/07 報呱 言論自由日》紀念鄭南榕 關注李明哲:正因言論自由遭受中國酷刑
2022/04/14 報呱 李明哲服刑期滿將釋放 目前尚有四人被指控為「台灣間諜」關押在中國
2022/04/15 報呱 遭中國不當關押五年 李明哲抵台:感謝參與營救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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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人,現為東吳人權所碩士生
願做獨立的人,做自由的臺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