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顆間諜月亮》美國國土上空驚見中國間諜氣球 布林肯暫停訪中計畫 by 謝時2023-02-042023-02-04 美國時間 2 月 3 日在社交平台和媒體上紛紛大幅報導,在多人募集美國上空出現奇怪的不明飛行物體引發關注。五角大廈發言人賴德將軍(Brigadier General Patrick Ryder)在聲明中表示,五角大廈因擔心危及地面人員而不予擊落,但已經密切注意並追蹤這顆疑似由中國升空、飛越美國上空的監視氣球路徑。
「九不得」「誤植」後不得不思考的兩件事 by 張 皓曦2023-01-172023-01-17 2023 年首個工作天,台灣移民署公佈了 9 項港澳居民來台「不得從事的活動要求」。當中包括「不得參加選舉造勢活動或助選活動,如上台發言、隨車遊行」、以及「不得參加政治性質公眾活動,如:遊行、抗爭、演說、發放傳單」等。雖然,上架不足半天就被下架,其後,陸委會回覆媒體稱:「事件只屬誤植,當局並未提出任何新增禁止或者限制規定。」。然而,事件令不少在台港人擔心,指陸委會的回應難以令港人釋除疑慮。
宛如電影情節:中國特務徐延軍竊取美國商業機密 遭引渡美國受審全過程 by 艾格姆2022-09-212022-09-21 2018年中國特務徐延軍因涉嫌竊取美國公司商業機密在比利時被捕並引渡到美國受審,此案當時曾引起軒然大波,因為這是中國特務被捕並引渡到美國的首例。2021年11月5日法院判徐延軍所有罪名成立,他將面臨最高 60 年的監禁和 500 多萬美元的罰款。《彭博社》9月15日報導,徐延軍如何竊取商業機密以及如何被捕。
中國駭客Lucky Mouse透過中國即時通訊軟體 MiMi發動「供應鏈攻擊」 by 蔡侯塞2022-09-142022-09-14 美國眾議院長裴洛西 8 月初訪台之時,有兩家資安業者發現中國駭客 Lucky Mouse 發動攻擊行動,這些駭客把一款中國廠商開發的即時通訊軟體 MiMi 植入後門程式後感染使用者的作業系統。而約一個月後,中國指責一家美國間諜機構入侵中國一所從事航太研究的大學。
中國間諜船再度貼近澳洲 澳防長斥「侵略行為」 by 林藤2022-05-142022-05-14 一艘中國間諜船在澳洲西海岸針對秘密的海軍通訊基地附近進行情報蒐集時被跟蹤了一週,此舉被國防部長杜登認為是「侵略性行為」。杜登在5月13日在伯斯舉行的記者會上披露這個消息,此時距離聯邦選舉活動結束還有八天。但他否認公布此事是為了煽動選民對國家安全感到威脅,並在5月21日的聯邦選舉前爭取選票。
美國司法部再起訴五名中國特務 維吾爾學者遭中國學生騷擾 by 艾格姆2022-03-232022-03-23 美國司法部2022年3月16日指控5名替中國政府打壓境外異議人士的特務,其中包括試圖阻撓國會候選人的競選活動。另一方面,紐西蘭傅爾布萊特計畫(Fulbright Program)的維吾爾學者 Rizwangul NurMuhammad 10日在美國康奈爾大學的演講活動中談到她哥哥在中國被拘留,結果遭到中國學生的騷擾。
梅鐸集團記者資料遭竊 直指中國駭客所為 by 林藤2022-02-052022-02-05 總部位於紐約的跨國傳媒集團「新聞集團」(News Corporation)在 2022 年 2 月 4 日對外公布,發現有駭客利用該公司內部資料庫的安全漏洞竊取資料,部份記者的數據資料遭到竊取,但新聞集團並未說明有多少記者受害。新聞集團的網路安全顧問表示,駭客竊取資料的目的很可能是為了中國政府的利益。
《彭博社》中國的數位間諜:華為的「軟體更新」 by 艾格姆2021-12-222021-12-22 多年來,美國政府一直警告稱,使用中國華為的設備會構成國家安全風險。美國也發起一場全球運動阻止華為進入各國的5G基礎建設。而華為及其支持者則以缺乏證據為由駁回美國的指控。不過,《彭博社》(Bloomberg)2021年12月17日報導指出,大約10年前澳洲就已經發現華為透過惡意的軟體更新滲透重要的資料庫。
悍拒中資進家門!台灣邦交國諾魯轉向澳洲海底電纜系統 by 蔡侯塞2021-06-302021-06-30 美國及太平洋盟國擔心中國鋪設的海底電纜可能危及區域安全,即便中國否認用商用電纜搜集情報,但太平洋島國諾魯擔心中國華海通信(HMN Technologies)最終得標,仍決定拒絕世界銀行主導的標案東密克羅尼西亞電纜(East Micronesia Cable)系統,改轉向跟澳商協商連接澳洲線路,並尋求亞洲開發銀行的協助。
【洪仁宇】憲法絕非尋死的憲法 自由不是自我毀滅的自由——評王炳忠等涉國家安全法 無罪判決書 by 洪仁宇2021-05-102021-05-11 2021 年的 4 月 28 日,台北地方法院蔡羽玄、解怡蕙、李佳靜三位法官,對於被告王炳忠、林明正、侯漢廷、王進步等,被訴自 2014 年 12 月間起至 2017 年間止,受中國黨政軍組織指揮,在台為中國發展組織、吸收成員等行為,涉犯修正前國家安全法第 2 條之 1、第 5 條之 1 第 1 項一案,宣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