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國禎】七七事變後,台灣人被中國集中監禁 by 邱 國禎2023-09-112023-09-11 一九四一年十二月,日本偷襲美國在太平洋的海軍基地珍珠港,美國因而正式對日本宣戰;隔年年初,美國下令將西海岸各州的日裔美國人集中監禁,直到二戰終戰才解禁。沒想到這種事當時也發生在中國,只不過遭到中國集體監禁的是:中日戰爭期間具有日本國籍的台灣人。必須強調,那是發生在中日七七衝突後仇視性的監禁,跟二戰後在中國各地所發生對台灣人報復性的欺凌,完全不同。
【邱國禎】世紀大劫難:台灣史上少見的經濟迫害(下) by 邱 國禎2023-05-312023-05-31 中國國民黨政權劫收的龐大資產,除了機關、企業工廠接收後維持運作之外,民營企業、商店及民房等分批標售;比蔣軍軍備精良的機艦槍砲等軍事武器都送往中國,但數量究竟有若干,在警備總部的軍事接收總報告書裡不是語焉不詳就是缺漏。至於民生物資只有第一批接收的米糖有紀錄,後續源源不絕劫往中國的則完全黑箱。
【邱國禎】世紀大劫難:台灣史上少見的經濟迫害(中) by 邱 國禎2023-05-292023-05-31 二戰終局日本的投降,根本原因是美國轟炸日本本土並投下兩顆原子彈所致,而非中國國民黨滿口謊言的所謂「八年抗戰勝利」;戰後最早抵達台灣的是美軍,也非中國國民黨國民政府。中國國民黨編造的歷史必須「轉型正義」予以還原,教科書更應告訴台灣學子正確的歷史。
【邱國禎】世紀大劫難:台灣史上少見的經濟迫害(上) by 邱 國禎2023-05-262023-05-31 一九四六年一月五日,當時非常著名的《人民導報》,刊登了一則極為令人側目的消息:「近聞萬華地區也有食糧問題服毒自殺者。」隨後接連幾天,各報都有類似的消息,連官方的《新生報》也報導:「台南饑饉,同胞不願行乞,因缺食而自殺者時有所聞。」而台南北門區各鄉村一般民眾多數是一天只能吃一餐,其他絕大多數貧民只能買四年前日本人囤積在倉庫的番薯簽,更慘的則採野生草根煮食(一九四六年九月十一日《和平日報》)。
國民黨機槍封鎖布袋與官僚謀私失能(下) by 邱 國禎2023-04-172023-04-16 用機槍封鎖射殺布袋嘴百姓並非突發的單一事件,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終戰後起初那幾年的台灣,中國國民黨政權官僚貪污腐化,軍警仗勢擾民、開槍射殺民眾的案件,是三不五時都在發生的。許多軍警人員經常為了細故而拔槍殺人,比如無票坐車遭驗票,或調戲婦女不成,甚至購物不付錢任意索取人民財物,都動輒拔槍示威,甚至穿制服公然行劫、威嚇、殺人的新聞報導,屢見不鮮。
台灣人在戰爭中的悲運(中)被國民黨拐騙的台灣人國府兵 by 邱 國禎2022-12-212022-12-21 二次大戰終戰,日本投降放棄對台灣的統治,而台灣主權地位未定之際,代表盟軍來台進行軍事接收的國民政府軍隊,立即違法在台灣徵兵,並且違背「台灣兵不離台灣」等各種承諾,將台灣兵強迫送往中國投入國共內戰,泰半戰歿犧牲後延宕四十年才被迫面對善後問題。
【邱國禎專欄】台灣人成了國民黨的「漢奸、戰犯」?(之四)——在中國的「台籍戰犯」與赦減罪刑 by 邱 國禎2022-10-162022-10-16 本文一開始就提到國民政府實施漢奸總檢舉,在中國進行得如火如荼之際,有多名在日占區任職的台灣人也遭到檢舉逮捕;繼而公布《戰爭罪犯審判條例》舉行大檢舉,搞得風聲鶴唳時,又有更多「台籍戰犯」被中國國民黨政權逮捕,由中國各地戰爭罪犯審判軍事法庭分別審判關押。
【邱國禎專欄】台灣人成了國民黨的「漢奸、戰犯」?(之三)——協辦興中會事件 by 邱 國禎2022-10-162022-10-16 「七七事變」之後,「中華總會館」在台北召開第十次華僑代表大會,倡議秘密組織華僑發起反日行動,以致包括台北、台中、高雄等地激烈反日的華僑遭到總督府逮捕法辦;戰後,蔣介石中國國民黨政權透過鼓勵檢舉,對協助日警的台灣人以「戰犯」懲治。檢視「台籍戰犯」案件,其中以涉及「中華會館」興中會事件的比例最高,試舉數例藉以了解「台籍戰犯」被懲治情形。
【邱國禎專欄】台灣人成了國民黨的「漢奸、戰犯」?(之二)——中國人報復日籍台灣人巡查 by 邱 國禎2022-10-042022-10-16 從中國國民黨蔣介石政權自日本殖民政府手中接管台灣之日起,除了無止境的劫收豪奪,暴露外來政權的猙獰面目之外,就是以《戰爭罪犯審判條例》漫無標準地處理一批一批的「台籍戰犯」。不僅在中國「日佔區」日本機構任職的日籍台灣人,戰後先被視為「漢奸」,後來遭到檢舉為「戰犯」;戰後的台灣也有不少被檢舉以「戰犯」送審,到了一九四七年尤其達到最高潮。
【邱國禎專欄】台灣人成了國民黨的「漢奸、戰犯」?(之一)——錯亂的「漢奸」、莫名的「戰犯」 by 邱 國禎2022-10-032022-10-03 可能很少人知道,中國國民黨的國民政府曾經在台灣大肆搜捕所謂的「漢奸」和「台籍戰犯」,將二戰期間以日籍台灣人身分協助日本者視為漢奸或戰犯,先後依《懲治漢奸條例》、《戰爭罪犯審判條例》舉行大檢舉,搞得風聲鶴唳,施行期間雖然不長,卻型塑了「戰勝國」懲治「戰敗國」或「敵國」的濃郁氛圍,以及國籍身分錯亂的矛盾,甚至成為部分中國人透過公權報復的工具——報復戰前是日本籍的台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