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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外國代理人登記法》有違反言論自由?

《外國代理人登記法》是針對藉著民主國家的民主體制進行滲透的外國勢力,因此,可想而知這個法也會被代理人以假民主之名進行輿論混淆戰。「言論自由」就會是其中一個灘頭堡。然而,《外國代理人登記法》不但不會違反言論自由的精神,反而,透過「公開透明」的概念:

請發言,但請告訴我們,你為誰而說

來揭露其背後的外國利益關係,進而保護民主體制的言論自由,並確保我們的政治由我們自己來決定。

咦!什麼是《外國代理人登記法》?
請讀本篇的前傳:保衛民主的其中一帖排毒藥:《外國代理人登記法》

請發言,但請告訴我們,你為誰而說

請發言,你的言論表達不會受政府「事前」的審查及限制,也無需擔心受到政府報復,但是請告訴大家,你的言論或行為是代表外國利益或是外國勢力所授意的。在這樣的精神下,《外國代理人登記法》並無違反言論自由。就像是商業廣告中,酒的廣告常常呈現出高尚有品味的意象,但大家都知道這是酒商的廣告,這則廣告背後代表酒商的利益,另外廣告上也會出現「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提醒大家飲用過多可能會有害身體。類似,偏聽過多有害心靈。

界線如何切?「影響」與「干預」的差別

在澳洲的法案概念裡,外國的「影響」(influence)是沒問題的,只要公開透明所代表的利益團體。例如在南海議題上發表中國觀點(或其他國家觀點)影響社會輿論是可接受的,這樣適度的影響某種程度來看可以促進社會的多元。但是,但是,但是,要告訴閱聽者這是「中國」(或其他國家)的觀點,這是來自外國授意或為外國利益服務的言論。然而「干預」(interference)或是介入內政,就是不允許的。正如前澳洲總理滕博爾(Malcolm Turnbull)提過的,要確保在澳洲民主政治中發揮影響力、做出決策的是澳洲人

它恰好是防衛言論自由的利器

2014 年 5 月黃向墨捐了 180 萬澳幣(近 4000 萬台幣)給雪梨科技大學成立澳中關係研究院,稍後周楚龍也加碼了 100 萬澳幣(約 2200 萬台幣),這兩位分別是澳洲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簡稱和統會)的名譽會長。而這個研究院的工作目標即是提供「對澳中關係積極樂觀的看法」,可想而知,中國踐踏人權、迫害異議人士以及欺負鄰國的研究與言論都是不被允許的。這就是一個外國勢力入侵民主國家言論自由、學術自由的例子。前述的黃向墨在 2019 年 2 月被取消澳洲居留權,他被指與中國共產黨統戰部有關係,多次向澳洲兩大政黨捐款,被澳洲媒體形容是中國干預澳洲的一個「核心人物」。

黃向墨事件可參考:〈中國商人黃向墨澳洲居留權被取消 中澳角力再升級〉

一些中國的民運人士、法輪功學員、圖博人士、維吾爾人等流亡到民主國家,他們可能有取得民主國家的國籍或是居留權。但中國仍動員海外僑民、留學生監控他們,甚至用各種手法要他們噤聲。《無聲的入侵:中國因素在澳洲》的作者在序言中提到他的親身經歷,在 2008 年 4 月北京奧運聖火傳至坎培拉時,中國動員成千上萬的留學生至現場,每個人情緒高昂,並對著前往聲援西藏的抗議者進行包圍與怒罵。其實這樣的情景離我們並不遠,台北 101 大樓前愛國同心會攻擊法輪功學員,打著中共五星紅旗施暴的事件時有所聞。

不論是澳洲的黃向墨事件或是台灣的愛國同心會等,這些例子都明顯地告訴我們中國如白蟻般地正在侵蝕民主國家。因此,《外國代理人登記法》有違反言論自由?「沒有。」它反而是防衛言論自由的利器,透過與外國利益關係的公開透明,作為民主防衛的其中一道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