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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國會共諜案告訴我們什麼?

上週末英國《泰唔士報》獨家披露早在今年三月,警方以違反《政府機密法》(Official Secrets Act)為由已經逮捕兩名英國籍男子,其中一位涉嫌間諜罪為中國政府效力,但目前是保釋候審直到十月初。

警方在他愛丁堡家中逮捕了這位名叫 Chris Cash、28 歲男性的國會中國政策研究員,並搜索他在東倫敦的住處。同時也在牛津地區逮捕另一位三十多歲的男子,關於這位沒有公布姓名的男子我們所知道的訊息只有以上這樣。

涉案人背景與工作環境

媒體描述涉嫌人 Cash 疑似是過去在中國杭州國際學校教書期間,受到中國政府的吸收招募,再回到英國努力進入國會補助的〈中國研究小組〉(China Research Group, CRG)組織工作。為了能夠接觸在外交政策尤其對中政策有力的國會議員,企圖影響決策也做成有利於中國的政治環境。

英國《泰唔士報》也顯著的版面報導英國政府這次所逮捕的兩名為中國政府進行間諜活動的兩名英國國會雇員。
圖/截圖自The Times

雇用他的上司是 CRG 組織的共同發起人保守黨圖根哈特議員(Tom Tugendhat),就是前任的外交委員會主席、現任的安全部長,他也是被中國在 2021 年 3 月因新疆人權議題制裁的五位英國議員之一。涉嫌人的現職是 CRG 主任,現在的上司是去年底剛訪台的柯恩斯議員(Alicia Kearns),就是現任的外交委員會主席,由於這兩位議員都是握有相當高權力,也是對中保持較強硬立場,自然引起外界嚴重質疑涉嫌人可能洩漏一些機密和高敏感度的文件資料給中國政府。事件至今,我們仍沒有聽到這兩位議員公開評論或證實相關案情細節,他們都以偵查不公開為由持續保持沈默。

一起安靜下來的人還有多位涉嫌人的年輕工作同夥,他們平時跟著上述兩位議員與 CRG 組織非常活躍於倫敦的中國政策圈,如今事件被報導揭露後則完全閃躲不評論此共諜案、也不上政論節目或接受採訪,甚至傳出其中一位背景是牛津大學高材生的前主任,上個月已經前往美國哈佛甘迺迪學院再深造。

英國軍情五處(MI5)2022年1月向國會示警,稱中國裔英國律師 Christine Lee(李貞駒)為「中共代理人」。李貞駒遊走英國政壇的律師李貞駒與中共中央統一戰線工作部(UFWD)有關聯,且秘密運用來自中國和香港的資金涉入政治干預活動。
圖/MI5

整件案情最驚心的部分是涉嫌人不是傳統上我們以為的中國人或具有中國身分背景,例如在一年半以前,軍情五處 MI5 曾經公布抓到一位中國裔的英國律師 Christine Lee(李貞駒),她與中國統戰部門有相當緊密的連結,也企圖在多位前任首相和內閣部長之間建立關係人脈,並且固定捐款政治獻金與經營幾位議員和她之間的信任合作夥伴關係,甚至還引薦她的兒子在工黨一位議員辦公室當助理。

不同的是這次共諜案的涉嫌人是年輕、聖安德魯大學歷史系高學歷、中產階級私校背景的本土的英國高知識份子,工作經歷只有幾年、包含短暫在中國工作過,專業背景包括在倫敦大學讀過中國與全球化研究的碩士。這一位前途看好、家世背景也良好的青年,據說在推廣和介紹如何認識中國的這方面非常積極,關於因應中國的政策方向與影響也非常強勢,與國會另外一個組織〈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以及其背後相挺的鷹派國會議員,時常有激烈衝突和對立的看法。

例如當 IPAC 在倡議政府應該拿出行動,不惜以強硬態度明確應對中國在破壞香港民主與新疆人權方面的作為,CRG 則認為政府應該避免口語刺激以保有與中國接觸對話並從中表達堅定立場。例如當 IPAC 在倡議政府要公開發布更清楚的提升安全指數的抗中政策,CRG 則認為政府應該務實看待經濟安全與經貿合作,加強對中認識且增加語言人才。

各界對於共諜案回應強烈

不例外所有間諜案一定造成國內外政壇動盪,報導一出英國輿論與國會一片譁然。IPAC 系統派別紛紛譴責政府和國會把大家蒙在鼓裡,不但有可能威脅到議員們也有可能威脅到在英國的中國異議人士的生命安全,況且一再提出要加強安全審查、要嚴格檢核國會通行證的發放,這似乎仍然存在漏洞容易被滲透利用。

前首相特拉斯呼籲政府藉此事件嚴正考慮是時候定義中國為國安威脅。前保守黨主席鄧肯史密斯也向議會提出質詢要求釐清英中關係,中國到底是不是威脅?如果是就必須要有相對應的作法。還有外相柯維立兩星期之前剛剛出訪中國,外相本人到底知不知道發生這件事,如果已經知道為什麼沒有相應措施還硬是要出訪?

英國總理蘇納克(右)在G20會議期間對中國總理李強(左)提出嚴正關切,要求中國停止干預英國國會。
圖/Twitter

首相蘇納克隨即在事件披露後的隔日,他人正好在 G20 主辦國的印度,並立即當面向中國總理李強提出中國干預英國議會民主的嚴正關切。對於國內呼籲強硬的聲音再起,他則回應正確的作法正是抓住機會與中國面對面提出擔憂,而不僅僅只是在場外喊叫。政府仍堅持不要把中國定義為威脅,僅稱中國是「劃時代的挑戰」,應當要與中國保留直接而坦白的對話交流機會,如此可以確保我們的利益和價值推廣,並重申政府的立場與 G7 國家同步一致。

議會議長也發出一份簡短聲明,表示該事件正在接受安全部門的調查,並警告議員不要動用議會特權披露涉嫌人身分。案發當時只有一小部分有必要了解的議員收到簡報,而由於時機過於敏感,禁止在議場內提及涉嫌人,也禁止猜測案情或評論細節,這有涉及妨礙起訴的風險。另外,進出議會的安全審查程序與政府相同,安全部門也會隨時啟動重新檢視。

至於涉嫌人沒有署名僅透過律師發表一份聲明,表示自己被動必須出來回應媒體的錯誤報導,「對於媒體的報導內容唯一有必要清楚的是我完全是無辜的,直到今日我的職業生涯都是在教育外界了解中國共產黨帶來的挑戰和威脅,如果我有做媒體所報導的那些放肆的事情將違背我所堅持的一切」。而該涉嫌人不知何時早已取消社交平台 X 和 LinkedIn 的個人帳號,但在一個 find tutor 補習網站在五月時註冊了英文老師的帳號。目前網上已經很難搜尋到有關他公開發表的文章和出席活動,CRG 也疑似大量降低活動和出版週報。

最後當然少不了中國外交系統的嚴正駁斥,發言人毛寧則「敦促英方停止散布虛假訊息,停止反華政治操弄和惡意詆毁」。中國的智庫高志凱先生接受英國電視媒體訪問時,則一再強調大國之間派有間諜互相監視是很正常的,中方無意也不會介入英國國內事務,中方尊重英國政治體制、也無意向外推行中國的民主,最後中國對於英國沒有存在威脅,不威脅君主、國會、憲政或軍隊… 沒有任何威脅。

會不會又是雷聲大雨點小後續行動不足

值得注意的是警方依據 1911 年所頒布的《政府機密法》來辦案,那是個間諜偷取實體文件到秘密地點再親手轉交給秘密接頭的人的年代,早已經不合時宜不敷使用。而不是用今夏剛通過的《國家安全法》,預計年底才正式生效啟用。新法當中賦予執法單位更新更有力的工具,可以起訴間諜或協助間諜活動者,尤其新型間諜犯罪型態早已轉往網路犯案,威脅整體社會安全構成國安危險。

台灣基進表示,《境外勢力代理人法》草案《反滲透法》修正草案,是抵抗共諜的特效藥。 但英國也和台灣一樣,在國會立法過程中遭遇阻礙。
圖/台灣基進提供

至於「外部影響力登記計畫」仍不見政府推動的意志,財政部擔心中國因此反彈、貿易部也顧慮造成對中往來的不便,唯獨內政部狗吠火車支持額外審查中國(the enhanced list)。英國行政部門有這種自我束縛的思維實在是落後澳洲和美國的代理人法太多太多。今日藉著共諜事件引起輿論再度關注是否正式定義中國是國安威脅、是否把中國放入加強審查名單,是否加速推動代理人登記,違反揭露和登記者將面對最高五年的刑期。

這有如真實的龜兔賽跑我們已經落後,兔子是外國影響力、烏龜是代理人登記,兔子屢屢跑到終點取得情報或施展影響力指揮行政部門,但是我們還沒有一個登記制度做為合法工具制止這樣的滲透干預民主政治。英國有這個問題,台灣也有相同的問題。

縱使去年一月軍情五處 MI5 前所未有的發佈通報律師 Christine Lee(李貞駒)為共諜,但直到今天為止她都沒有被逮捕或被起訴,仍然等在法院的訴訟程序中,而她也對英國政府提告求償。在當時這件共諜案也是鬧得滿城風雨、動盪所有海內外政壇,但如今有多少人知道她從未被逮捕或被起訴任何罪名,我們不禁要問是情報搞錯冤枉了她,還是沒有足夠適當的法律工具將她立即入罪呢?

有了過去這個案例不禁讓人感到困惑,似乎媒體、政壇、社會大眾都已經將共諜涉嫌人直接定罪,沒有懷疑。甚至首相也是,他立刻直接向中國總理當面強調絕不接受中國干預英國議會民主。如此這麼肯定的話,為何當時要隱瞞所有人與媒體早有此事件發生?是不是如今被爆料報導此事件之後,蘇納克政府必須相對拿出堅決拒絕中國干預的決心,在 G20 場邊快速以走過場的方式做出回應?而且外相柯維立出訪中國之前絕對早已經知道這件疑似共諜案,那為何他仍一意孤行堅持要親自到訪,要當面建立起可以直接往來溝通的好關係?

對中國採取務實態度的首相蘇納克,葫蘆裡到底在賣什麼藥,或是聲東擊西要掩護什麼經濟協議?是去年春天那個差了最後一個簽名就蓋棺論定的英中投資協議嗎?這個答案還有待媒體們好好挖掘。